更新日期:2007/08/05 07:30 記者:記者陳金松/台北報導 

轉載自~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804/2/i9nk.html



報案三聯單制度將擴大適用。警政署決定,警察機關受理民眾報案,不論是否刑事案件,一律開具受理報案證明單(即報案三聯單),不得再以民眾未提告訴、不是刑案等理由拒開。

這項新措施是為徹底杜絕吃案,保障民眾權益;一旦實施,包括傷害、毀損等告訴乃論案件,民眾就算只是備案而暫不提告訴或不肯製作筆錄,警方一樣得開給三聯單。就連鄰居吵架、丟了小貓小狗等警方認為「雞毛蒜皮」的事,只要民眾要報案,三聯單也得照開不誤。

警察機關向來只針對受理刑事案件開立三聯單,一般非刑事案件多在工作紀錄簿上註記,只有台北市、新竹縣和嘉義市會提供民眾手寫二聯單;但此類追蹤困難,一些糾紛衍生成暴力刑事案件時,也難以追究責任。

日前台北縣爆發員警疑似用手寫舊式三聯單吃案疑雲。警政署徹底檢討現行制度,發現非刑事案件的受理有很大漏洞,有員警甚至刻意誤導民眾報的案是「非刑案」,只在工作紀錄簿上簽註,形同變相吃案。

根據警政署的規畫,非刑案報案三聯單的設計,同樣必須鍵入e化報案平台,提供民眾隨時查詢;表單設計傾向與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結合,也就是兩種表單格式統一,但案類必須註明清楚,且非刑事案件同樣要翔實填寫在工作紀錄簿上。

警政署表示,站在為民服務的角度,警方已沒有區分刑案、非刑案的必要,且e化系統上路之後,一切受理過程電腦化,員警負擔並沒有加重;未來非刑事案件三聯單上路之後,e化系統一樣會建檔列管,民眾上網隨時都查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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